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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4年夏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14

各单位:

根据2014年湖北省大学生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14年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夏瑜

副组长:胡显波

成员:黄华、张承涛、张熹、宋庆垒、廖华、王清峰、徐志刚、祝乐、刘超、李津、陈文雯、蓝草、刘、车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学工部,王清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征集对象及要求

今年新兵征集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刚被我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

年龄要求如下:男青年为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生可放宽到21周岁,高校在校生放宽到22周岁,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19周岁,高校在校生,年龄放宽至20周岁,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

身体要求如下:身高,男性162厘米以上,女性为160厘米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1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身高厘米数-110)千克。视力,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

其它要求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调整征兵部分体检标准和高校在校生政治审查办法的通知》(国征[2011]9号)、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三、征集时间及程序

    应征学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报名,也可以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在学校所在地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20日。

应征学生从即日起可以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平台——全国征兵网 ()进行报名,填写、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后,交至所在系学工办,由学工办统一交学工部。6月20日后学院会委托校医院初检,系学工办与党委办公室进行初审。

2014年8月1日起(具体时间以当地武装部规定时间为准),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的初检、初审合格的学生到当地征兵部门体检政审;在学校所在地报名的初检、初审合格的学生由学工部报洪山区征兵办统一组织进站体检、政审。体检时需带身份证和8张1寸照片。对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征学生,由相应征兵部门批准入伍。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单位要本着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克服困难,积极配合学院武装部做好征兵相关工作。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高校毕业生投笔从戎、报效祖国的爱国行动,大力宣传大学应届毕业生参军的优惠政策规定,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投身军营、建功立业。

(三)把握政策,明确任务。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征兵工作方案,方案中要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目标任务,层层进行分解,并指定老师专门负责征兵工作,准确把握政策,明确目标任务,做好征兵工作。     

(四)认真组织,做好服务。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征兵工作,为应征学生做好相关服务,安排好暑假值班人员,方便应征学生完成政审、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登记等工作。

                                        

学生工作部

            二0一四年五月六日

 

 

附件1、征兵流程图

附件2、2014年大学生预征兵网上报名流程指南

附件3、《国防部详解2013年征兵时间调整和政策变化》因2014年征兵工作与2013年差别不大,可作参考。

附件4、国家及湖北省惠兵政策汇编

附件5、大学生参军入伍宣传手册(pdf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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