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规章制度
bat365旧网址保密工作规定
发布时间:2023-11-13

为确保国家机密安全,做好改革开放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对学院保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保密法规和各项保密制度,不携带秘密文件外出,不擅自扩大知悉范围、不随意谈论国家秘密事项;秘密文件阅后应及时退交学院办公室保管;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要交学院办公室登记妥善保存;在涉外活动中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严守机密。

二、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保密法》,提高警惕、严守纪律、严防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三、接触领导的办公室工作人员,凡与本人无关的机密文件、机密事项,做到不看、不听、不传。

四、各单位要确定一名同志管理本单位的文件,并做好日常的保密工作,负责保密工作和管理文件的人员,对收管的文电要及时清点,如有文件短缺或丢失泄密情况,应随时报学院办公室。经管文件的同志调动工作时,必须把自己经管的文件,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办理签字交接手续。

五、各单位对收发和内部运转的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登记手续。按规定范围传阅文件,传阅后应及时退交文件管理人员,不得横传,不得让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传阅。

六、凡存放文件的场所,均应按规定采取安全保险措施,防止失密、窃密。

七、秘密文件和资料,要在办公室阅办,用后随时锁入文件橱内,不准将文件带其他场所。

八、认真搞好文件的清退和销毁工作。各单位收到党内文件和其他机密文件,要按规定送学院办公室审核,并由学院办公室定期清退,收销清退文件。需要销毁的机密文件要进行登记,经领导审批后,由学院办公室负责指定场所监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销毁机密文件,严禁向废品收购部门出售文件、内部刊物和资料。

九、学院办公室对送印文及印出的文件,要妥善存放。文件清样、废页和多余份数,要及时进行销毁,严禁个人留存、抄录和外传。

十、因公外出人员,不准随身携带机密文件;如因特殊需要,必须携带时,须经领导批准,外出期间,要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确保密件安全。

十一、召开涉外秘密事项的会议,会议记录妥善保管。保管文件不得自行复印,须复印时要经有关领导审批。

十二、严格档案查阅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查阅、不得私自摘录和引用。

十三、印鉴要有专人妥善保管,用印须按规定权限批准,不得随意滥用。

十四、各单位要结合具体情况,使保密教育经常化,措施具体化。

十五、本规定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081030日,湖工大工程[2008]70号文件发布)

 

Copyright  2019  bat365旧网址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附1号  联系方式:027-59751818